2023年1月11日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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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失业人员帮扶措施,健全就业服务平台,加大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全力帮扶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畅通失业登记办理及服务渠道。严格落实劳动者在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要求。引导失业人员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失业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确定专人主动联系,了解失业原因,反馈办理结果。印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录》和《天津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广泛公布登记失业登记办理渠道、要件程序和服务清单。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动态更新失业人员登记状态,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长期失业者基础台账,记录失业原因、技能水平、就业意愿,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信息清、服务需求清。

  二、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专人对失业人员定期进行联系,并分级分类提供精准化服务,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调查。引导登记失业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天津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人社政务平台进行求职登记,及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针对性帮扶措施。组织特色化、小型化招聘服务对接活动。归集各类用人单位、劳务中介组织的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需求信息,并集中统一发布,方便失业人员就近查询就业信息、就近办理求职登记。

  三、提升失业人员就业能力。鼓励和引导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特点和培训需求,开展我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的技能培训,指导培训机构完善培训课程和内容,做好培训管理与服务,依规落实培训费、鉴定费和生活费补贴政策。鼓励培训机构将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面向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促进失业人员技能就业,依规给予定向培训补贴。

  四、稳定失业人员就业岗位。建立重点企业用工调度机制,成立重点企业用工帮扶专班,安排专人对接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需求。用好天津市就业岗位归集平台,做好数据分析,及时将匹配度高的登记失业人员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用。对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的,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给予税收减免;给予最高300万元、最长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市各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按规定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孵化、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对新申请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通过新建、升级或改造的方式,推动建设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强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零工服务能力,在线下服务大厅和线上服务平台开辟零工服务专区,提供免费零工对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机构、社会资本等优质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

  六、兜牢困难群体民生底线。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援助工作,精准兑现政策。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要积极落实包保责任,实施分类帮扶,给予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遴选社区服务岗或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对符合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生活困难登记失业人员,及时转介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帮扶工作。强化生活保障与就业促进衔接,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

  七、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各区要及时掌握本区失业人员状况和就业创业需求,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岗位储备。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就业”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就业服务和补贴申办事项“全程在线”。对因疫情停工停产导致还款困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长1年的展期还款。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肃处理对疫情严重地区求职者和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的就业歧视现象,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各区、各部门要将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当前稳就业的重要任务,健全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建立健全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强登记失业与社会保险参保数据库信息比对,充分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作用,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确保应享尽享、应发尽发。各区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困难问题,以及重大规模裁员情况、因失业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情况,要及时报告。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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