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中新天津生态城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适用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新天津生态城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明确政策措施中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及操作流程,结合生态城实际,特制订本适用指南 。
一、支持项目投资建设
对于购地自建类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奖励资金按照以下阶段予以奖励,获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并实际开工,给予30%的资金奖励;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给予70%的资金奖励。
对于其他类重点项目,在项目完成实际投资后,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一次性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投资协议复印件;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与第三方评价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支付费用的发票;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二、支持租赁、购买经营场所
该项补贴政策如涉及到医疗器械相关的企业,支持对象应为在生态城内从事研发、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研发、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5元/平米·天,生产加工用房租金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元/平米·天。该政策应按照企业与场地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中房租实际计费之日起计算,计费之日须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企业在租赁办公用房期间应足额缴纳租金和物业费,补贴金额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
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提前终止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减少租赁面积等情形,而按照合同约定补缴的房租部分,不予以补贴。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发票等缴纳凭证复印件;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房屋购买合同及发票等缴纳凭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三、支持药物研发及产业化
创新药物是指由生态城内企业自主研发并在生态城内进行转化或承诺转化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及良好市场前景的药物,或者通过技术引进等方式取得国外新药品种在国内独占许可权的药物。
二、支持租赁、购买经营场所
企业申请该政策须提交创新产品产业化承诺书。企业违反创新产品产业化承诺书,生态城管委会有权暂停企业的政策支持,同时,企业须全额返还依据本政策措施取得的政策支持资金。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报品种进入一期、二期、三期临床试验阶段或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与GIP.GCP 机构签订的合同及付款凭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通知书、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网页截图、药物非临床研究方案、临床研究报告、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意见、新兽药证书等:企业所申报品种获得专利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新引进品种提供引进创新药品的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企业创新产品产业化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厂房租售合同、现场生产照片、产品照片、商品销售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及对应发票);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四、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
支持对象为:在生态城内研发、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国家、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外省来津、境外引进相关政策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企业申请该政策须提交创新产品产业化承诺书。企业违反创新产品产业化承诺书,生态城管委会有权暂停企业的政策支持,同时,企业须全额返还依据本政策措施取得的政策支持资金。对于无需开展临床试验的,首次取得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在生态城的地方实际经济贡献。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临床试验相关证明材料: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进入天津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所申报品种获得专利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新引进品种提供引进创新医疗器械的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企业创新产品产业化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厂房租售合同、现场生产照片、产品照片、商品销售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及对应发票):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五、支持 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发展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生产证明材料、委托合同、实际交易凭证等:申报品种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资质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委托生产实际交易额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度财务报表、委托生产产品产值、销售收入及明细、发票汇总表等);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六、支持参加国家集采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获得国家药品或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标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标产品实际交易额专项审计报告(含销售收入及明细、发票汇总表等);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七、支持产品取得境外资质认证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报产品所获国际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八、支持中新合作
支持对象为新加坡企业或个人在生态城创办的,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不低于50%的生物医药企业,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在5万美元以上且在生态城办理用工登记并实际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在5人以上(社保缴费期限3个月以上)。
新加坡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企业可享受的在前期市场调研,推广活动、培训服务方面的支持政策,具体参考生态城相关中新联动政策。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证明;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出具的新增外资实缴金额证明材料;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九、支持校企合作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产业化承诺书及证明材料;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十、支持高端人才项目引入
高端人才是指《中新天津生态城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规定》(津生发【2021】5号)中规定的“中新天津生态城引进人才认定标准”,认定为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的人才。认定为第一、二层次人才的,给予项目200万元奖励;认定为第三层次人才的,给予项目150万元奖励:认定为第四层次人才的,给予项目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人才认定相关材料;持股证明;产业化规模证明材料;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支持租赁、购买经营场所、支持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发展、支持参加国家集采实行按自然年度申请。
(二)本指南所涉及的经济贡献等相关数据以统计部门纳入统计的数据为准,根据企业上年度数据进行申报核算。
(三)专项审计报告应完整反映各项费用的明细附表,完备具体的入账时间、凭证号、摘要、金额等要素。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