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强化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结合国家《“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聚焦“十四五”时期我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点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
(一)持续提升传统消费
1.提高吃穿用等基本消费品质。推进农作物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扩大绿色优质生鲜农产品供给,推动优质精品农产品进入全国高端市场。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在食品、自行车、手表、日用化学品、纺织服装等优势领域打造一批拳头产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在食品和一般消费品领域全面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开展智慧家庭试点建设,推广智慧家居家电、智能服务机器人、网络安防监控等智能家居产品。加快发展免税经济,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提升机场、邮轮港等口岸免税店水平,探索建设免税综合体。
2.释放出行消费潜力。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优化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措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持续实施鼓励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消费等政策。推进汽车贸易市场“互联网+”服务模式,积极鼓励发展在线选购、在线预约、在线支付及在线使用汽车增值服务,提升消费体验。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规定前提下,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取消迁入限制。规范发展汽车租赁、改装、二手车交易、汽车赛事等后市场。建立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利用体系,发展换电和电池租赁服务。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密度,做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充电服务保障。在居民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交通枢纽等车辆密集区域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领域。在老旧小区、医院、交通枢纽、商业街区等新建、挖潜一批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或立体停车场,大力推广智慧停车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
3.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快建立与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实物保障与住房租赁补贴并举的公租房保障制度,完善收入准入条件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面向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无房新市民销售。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等使用政策。
4.深入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造消费地标,聚焦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建设,推进“一带九轴九商圈”空间布局,打造滨江道—和平路金街、老城厢—古文化街地标商圈,提升改造津湾广场、泰安道—小白楼、南门外大街、六纬路、大胡同等商圈商街。构建“滨城”亲海消费、文化中心文化消费、佛罗伦萨小镇名品消费等主题消费目的地,塑造海河亲水、“洋楼”文化、津味美食等独具魅力的消费名片。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与国际消费中心建设联动,在重点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开展数字人民币支付场景建设,构建数字人民币购物消费生态圈。发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优势,建设全球商品贸易港,开展跨境电商和保税展示交易,推进“买全球”“卖全球”。增强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实施首店引进专项行动,吸引设计师品牌、定制品牌在津集聚。引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电影节、服装节、动漫节,打造天津国际马拉松赛、赛艇皮划艇等水上品牌赛事,开展海河国际消费季、夜生活节、银发购物节、老字号国潮等主题活动,积极营造消费氛围。推动夜间经济创新发展,重点打造“夜游海河”“夜购津货”“夜品津味”“夜赏津曲”四张名片,激发夜间消费潜力。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做大做强会展产业链,全面运营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办好世界智能大会、世界经济论坛新领军者年会、中国(天津)国际汽车展览会等一批国际化会展活动,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组展商、展览专业服务机构、会展组织落户天津,建设北方国际会展中心城市。
(二)积极发展服务消费
5.着力培育文化消费。壮大文化产业,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传媒影视、创意设计、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产业水平,发展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艺术等文化消费业态。鼓励在商业街、景区、购物中心、写字楼等场所嵌入文化消费内容。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积极申报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推广人工智能、5G、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新媒体、数字出版、有线电视、广播影视、文化创意等领域示范应用。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宣传推广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创新惠民文化消费扶持方式。加大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建筑、革命文化遗址、工业文化遗存、名人故居等保护力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丰富和拓展文化消费内涵。大力推进长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高标准实施黄崖关长城保护展示提升工程、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等一批标志性项目,推动北运河旅游通水通航,打造文化遗产活力焕发的大运河示范带。
6.促进旅游消费提质扩容。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全域旅游顶层设计,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度假区创建。培育工业旅游示范项目,加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滨海文化休闲度假、绿色生态屏障文化、蓟州山野名胜等特色文化旅游带,形成西青崇文尚武生态田园、宁河乡土文化与湿地游憩、宝坻都市休闲农业、静海团泊“体育+康养”、武清京津时尚文化体验、北辰近郊水镇度假等旅游组团,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加快滨海新区、西青区、和平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全面提升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做精做深邮轮产业,积极开辟邮轮始发航线,推出“邮轮旅游+”线路,提升邮轮码头综合服务功能和口岸通关环境,打造中国北方国际邮轮旅游中心。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支持商务飞行、应急救援和高端旅游等发展。
7.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持续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改革,促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促进医养结合融合发展,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和特需上门服务。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推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在交通、就医、消费、文体活动等方面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多渠道、宽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试点建设,在全市建设培育2—3个市级儿童友好城区,打造100个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
8.提供多层次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常态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深入推进以京津冀为基础的区域联盟医药产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鼓励商业保险参与特需服务,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开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促进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提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持续推进和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巩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推动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儿童保健和医疗服务。加强中医市级医学中心和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做优做强专科专病,完善区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提升免疫规划服务水平,加强免疫规划接种门诊建设,提高疫苗接种率和工作效率。
9.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加快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打造“通用技能+专业技能”实训基地集群。实施职业学校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重点支持天津职业大学等“双高计划”院校建设,支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一流应用技术本科院校。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优化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加强普通高中资源建设。深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深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区内城乡一体化。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进一步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持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生均经费补助。加大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力度,落实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监管,建立健全非营利性民办园价格形成机制。优化天津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提升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
10.促进群众体育消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水平,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块以上。持续开展体育惠民活动,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第三方参与已有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开放,推动全民健身服务和体育消费。积极引进和培育马拉松、体操、冰壶、速度滑冰、高尔夫球、V1赛车等精品赛事。鼓励发展体育健身、赛事展览、运动培训、电子竞技等相关产业,培育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天津蓟州国家冰上训练基地、天津海河水上运动中心等一批体育消费载体。加快推进“排球之城”建设,建设中国篮球博物馆。积极落实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国家战略,开展各种形式的冰雪活动,建设一批室内外冰雪运动场馆、复合型冰雪旅游基地和冰雪运动中心,建成100所冰雪特色校,鼓励各区建设冰场,推动各区打造“一区一品”的冰雪活动,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做大做强健身休闲产业,推广马术、汽摩、航空、冰雪、帆船(板)、赛艇、皮划艇、马拉松等新兴时尚健身休闲项目。
11.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鼓励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探索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高家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加强家政服务质量监测,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加强家政服务领域信用监管,开展家政企业信用建设行动,建立家政问题企业台账,引导受行政处罚的家政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推动家政、养老、托幼、物业等业态融合创新,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立服务网点,落实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三)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12.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加大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投入,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实施数字商贸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打造若干智慧商圈,推出一批“互联网+”示范社区商业中心,培育电子商务细分领域领军企业。推动商场、超市等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升级,发展线上团购等销售方式。推广“社交电商”“云逛街”等新模式,发展网红经济。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支持在大型综合体、商圈商街布局体验店项目,推动领军电商平台布局线下超级体验店。支持闲置商业载体、老旧工业厂区、传统百货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改造为文创园区、商业街区、体验中心、综合体等新型消费载体。围绕交通出行、旅游休闲、教育医疗等民生热点领域和生活品质提升,分批有效落地一批数字应用场景。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推动传统超市智慧化转型,实现线上订货、线下无接触配送。鼓励利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外贸企业拓展网上销售、直播带货等数字化营销渠道,丰富出口转内销线上销售模式。鼓励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居民社区布局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等智慧门店。
13.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做强做优线上学习服务,推广远程协同教学、虚拟操作培训,发布微课堂、共享图书馆、虚拟教室等智能学习应用。发挥海河教育园教育资源优势,推动移动技术、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人机互动等技术运用。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和服务应用推广,开展线上就医复诊、健康咨询、健康管理、药品配送等各类民生服务,推广应用远程会诊、远程超声、远程检验等新手段。引导互联网医院向二级医疗机构辐射。深入发展在线文娱,促进在线演出市场发展。加强与网红自媒体、网络直播、影视拍摄等各类媒体、渠道合作,打造一批“网红打卡地”。鼓励发展“云旅游”等智慧旅游新模式,探索全景云游模式。实施天津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场馆数字化改造工程,提升沉浸式实景体验。发展智能体育,新建500处以上智慧健身设施。丰富在线赛事活动,鼓励各类体育机构搭建线上运动平台,开发在线健身课程。
14.促进共享经济和新个体经济发展。推动共享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实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全程网上办理,引导网约车平台企业合理优化平台经营费用。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平台服务费用,完善平台企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引导大型平台企业推出家政服务场景,拓展在线选保姆或护工、视频面试、电子签约等业务,与社区养老、托育、物业、月子会所、社区零售等业态融合发展。发展直播经济,鼓励建设直播基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规范有序发展。
(四)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15.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鼓励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集中展示和宣传,挖掘绿色消费需求。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体系,落实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绿色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及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应用,推进清洁能源重型货运车辆使用。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型港口作业机械、水平运输等设备推广应用,推进绿色船舶示范应用,打造“零碳码头”。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推动跨省(区)绿电交易。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加快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16.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鼓励开展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二手商品在线交易体系,促进闲置物品交易流通。构建均衡共享的城市公园体系,加强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建设,启动“一环十一园”项目策划工作,结合项目周边片区开发进度和财政承受能力推动相关建设主体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增加小微绿地,探索建设口袋公园。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加强城市绿道建设,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全面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公共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和节能家电。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规模,在政府投资、市政公用、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动近零能耗、零能耗、零碳建筑等试点示范。大力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产品生产消费,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建立源头替代、过程减排、末端治理全过程、全环节VOCs控制体系,引导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检查、邮件快件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
二、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
(一)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
17.引导各类优质要素向制造业聚集。围绕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全面增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核心竞争力,加大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投资力度,扩大先进制造领域有效投资。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购置先进成套生产线,支持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投资和产业基础再造项目。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对制造业领域的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先进制造业聚集区设立专营机构,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依托沪深北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天津)基地、天津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滨海柜台交易市场等平台,支持人才创业企业在各级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围绕制造业立市,制定出台重点产业人才支持政策。深入推进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加强创新型、技术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积极引进高端产业需求的领军人才,推进企校人才资源共享共用。加强制造业投资用地、用能要素保障,发挥市、区两级项目办作用,建立重大工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二)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
18.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扩大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有效投资。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建成京滨北段、京唐、津兴铁路,建设京滨铁路南段、津潍高铁、津静线市域(郊)铁路,2025年基本实现京津雄30分钟通勤、京津冀主要城市1—2小时通达。强化京津冀公路网密联互接,推进京津塘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规划建设,提级改造团大公路等省际接口路。全面实施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意见,建设天津港北疆港区智能化集装箱码头,有序推进南疆、大港等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打造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推进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推进京滨铁路、轨道Z2线等进入机场,提升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实施M4北段、M7、M8、M11号线一期及滨海新区B1、Z2、Z4号线,启动一批延伸线建设,2025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重点区域轨道交通全覆盖。
19.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推动“外电入津”特高压电网建设,新建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特高压通道,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构建500千伏扩大双环网。建设坚强局部电网,提升极端状态下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积极开展华能临港二期燃气调峰电站、蓟州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强化天然气主干管线建设,实施国家管网天津LNG外输管道复线、蒙西管道项目一期和国家管网、中石化、北京燃气LNG接收站等国家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打造北方地区重要的LNG接收区。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打造滨海新区“盐光互补”等百万千瓦级基地,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京津冀重要氢能资源供给基地。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地热资源利用示范区。
20.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防汛安全保障效能、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水治理能力为重点,扩大水利领域有效投资。深化引滦水源保护,完善引江中线市内配套工程,建成宝坻引江、静海引江等工程,大力推进北大港水库扩建增容前期工作,深入论证于桥水库扩容、尔王庄水库增容工程,尽早实现三水源保障供水格局。补齐防洪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快蓟运河、州河等一级行洪河道和大黄堡洼、东淀、文安洼等重要蓄滞洪区工程建设,推动滨海新区海堤达标建设。持续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快推动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大沽河净水厂一期等工程建设,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进“六河五湖”综合治理,加快永定河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加强入海河流内域、外源污染同治。持续畅通河湖水系,推动青排渠、北丰产河连通、滨海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南四河生态补水连通)等工程建设,强化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水量(水位)保障。加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宁河区、静海区、宝坻区地下水压采及水源转换工程建设,基本实现深层地下水零开采。推动农村村内老旧管网提升改造,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
21.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围绕补齐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积极扩大物流基础设施领域有效投资。推进津蓟铁路扩能改造,支持铁路天津西站建设辐射全国的高铁货运基地,打造区域货运枢纽。深入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发挥天津港中蒙俄经济走廊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示范带动效应。新建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形成北部港区“四横三纵、北进北出、南进南出”集疏运网络。加快建设国际航空物流中心,高标准建设航空物流园,建成大通关基地,强化航空货运功能。推动中心城区内既有货运站场转型升级为城市物流配送中心,打造“物流中心+城市配送点+末端配送站”的三级城市配送网络节点体系。完善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加快补齐冷链物流发展短板,积极争取获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冷链物流基地、物流节点、产地冷库、网络终端建设,在京津走廊和主要通道周边新建及改扩建一批冷链物流节点。依托港口、机场、铁路场站,与北京、雄安共建全球性国际寄递枢纽集群。
22.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以巩固改善环境质量、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为重点,积极扩大生态环境领域有效投资。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5年中心城区、东丽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高新区、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按照国家统筹部署,推动建设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基地。科学选址建设垃圾转运站,重点推动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粪便、园林垃圾、大件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新建滨海新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推进“871”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加强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团泊4个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快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实施“蓝色海湾”修复整治,开展北部矿山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以蓟北山区、中南部重要河湖湿地为重点,改善生物栖息地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物多样性。
23.完善社会民生基础设施。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以加快补齐医疗领域建设短板和教育资源短板为重点,开展社会服务设施兜底和全面健身设施补短板,加快推进民生领域建设。加快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推进第一中心医院(新址)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海河医院呼吸道传染病定点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非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医院建设。落实委市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等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天津基地建设。加快发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学、中医和口腔等专科特色,推动乡镇卫生院创建社区医院。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实施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工程,新建扩建一批学校增加学位供给,补齐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缺口。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建成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新址扩建天津美术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推进南开大学滨海校区建设。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重点打造津南产教融合试点核心区,巩固提升职业教育领先优势。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推动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区依托特色资源建设博物馆、非遗馆。加强干线公路与通景区道路衔接,完善交通旅游标志,提升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品质。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加快社区(村)室外健身设施、“三大球”场地设施、冰雪设施等建设,新建一批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和社会足球场,新建、改扩建一批体育公园,到2025年,新建改建10个体育公园、500个社区体育园、150公里健身步道。加强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资源的公益性利用,支持兴建改造健身设施。
24.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以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和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为重点,扩大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有效投资。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新改扩建雨水泵站,实施易积水片区及易积水地道改造,加快老旧管网设施更新提升,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实施水厂管网扩能工程,加快水厂以下自来水管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供热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十四五”时期累计改造供热旧管网365公里,燃气旧管网500公里以上。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基本清除雨污串接混接点,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环境、交通等各类城市运行系统互联互通,提升快速响应和高效联动处置能力。
(三)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25.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打造数字天津、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扩大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有效投资。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京津冀枢纽节点,深化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京津冀大数据基地等项目,建设全国领先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加强5G网络深度覆盖,实施千兆5G和千兆光网“双千兆”工程,推动万兆无源光网络(10G—PON)规模部署和下一代PON技术应用。全面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部署应用,推动滨海新区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综合试点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加大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打造支持固移结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加快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对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在校园接驳车、环卫作业车、园区物流车、公交车等方面搭建典型示范应用场景,推动天津(西青)国家车联网先导区加快建设。推进新一代超级计算机、曙光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各类创新平台协同创新算力载体。
三、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
(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26.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市内户口统一登记迁移制度,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在滨海新区落户限制。有序推动农村转移人口向条件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城镇集中居住和创业发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健全以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占主要比例的积分指标体系,丰富居住证公共服务内容,鼓励在我市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外来人口落户定居。大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
27.积极培育城市群和都市圈。推动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促进“滨城”人口集聚增长。环城四区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和城市功能,积极融入都市圈发展。规划建设武清、静海、宝坻、宁河、蓟州5个区域性节点城市,承载京津冀特色化职能,培育区域辐射、服务功能,提升城镇化水平,助力构建定位清晰、协调联动的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支持武清、蓟州、宝坻等纳入北京城市副中心圈层发展。提速扩面“通武廊”区域“小京津冀”改革试验,探索设立“通武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支持宝坻区、蓟州区与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唐山市共同打造“京东黄金走廊”。加强与北京、雄安新区的快速联系,推进京津塘高速公路等繁忙路段扩容改造,提升与京冀毗邻地区公路交通服务能力。加大生态环境联合治理和协同保护力度,强化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加快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示范区。
28.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推动城镇发展。强化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农民、带动周边功能。分类引导城镇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经济发达镇,推动乡镇全面赋权扩能。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将区位优越、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良好的小城镇培育成为专业特色小镇,打造一批精品特色小镇,辐射带动镇村发展。
29.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制定津城城市更新规划指引和行动计划,开展城市体检评估,通过保护、改建、重建方式对老旧房屋进行分类改造提升,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完善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加强低效建设用地、闲置楼宇资源“二次开发”,盘活闲置厂房,发展楼宇经济,实现老城新值。
(二)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
30.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分区分类确定村庄发展布局。完善乡村水、电、路、气、广播电视、物流、消防等基础设施,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农房屋顶光伏行动,推进绿色建材下乡。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高标准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完善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标准,加快推动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和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15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全面普及卫生厕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传承和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31.加强乡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支持产地市场初加工、冷链仓储、交易设施建设改造,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建设产地市场。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支持各大电商销售平台对接本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优质农产品出村进城。依托线下实体网络构建供销社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网上商城、社区团购、直播带货、无接触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农村实体店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展日用消费品、家电、家居、汽车等下乡活动,促进农村品质消费、品牌消费。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产品整治行动。
32.丰富乡村经济形态。做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打造小站稻、蔬菜、畜牧、水产四条全产业链。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以京津冀都市圈为服务半径,加快发展主食加工、食品精深加工、净菜加工等城市服务型食品加工业。推动农村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技推广、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创新发展都市型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举办乡村节庆文化活动和展会,打造乡村休闲文化品牌。积极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围绕市级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和示范村(点)建设乡村休闲旅游精品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水平,创建1万家以上家庭农场。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帮扶机制,立足结对帮扶地区特色资源和产业布局,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33.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农村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配置效率。保障设施农业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强化乡村发展资金保障,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扩大乡村抵押物范围。发展农业保险,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引导工商资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支持,强化对租赁经营农地的规范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关权益。
(三)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34.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内需新增长极。全力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主动承接符合“一基地三区”定位、适合向天津转移的非首都功能到天津布局,以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来津发展需求为导向,精准提供政策保障。优化承接载体建设,深入推进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共建,全面提升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等重点承接平台载体环境,加快完善生产生活配套服务,集中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标志性承接集聚区。依托京津冀城际铁路网规划布局,推进“微中心”规划建设。推动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理顺优势产业链条,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等领域为突破点,构建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机制,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先进产业集群。推动京津冀技术转移体系互通互联,建设孵化与科技成果中试基地,与北京共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铁路、公路、港口集疏运网络,提升港口核心功能和机场基础设施水平,推进三地机场空铁联运,共同建设津冀港口群、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探索完善区域合作与利益调节机制。探索理顺“飞地”管理体制,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35.优化市域空间格局完善内需增长空间格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和安全需要,完善城市发展空间布局,构建“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城镇空间格局,发展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城镇,打造紧凑活力“津城”和创新宜居“滨城”。推动“津城”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打造高端服务业聚集区,依托西青新城和华苑地区建设智慧科技城,依托东丽华明和空港经济区建设国际航空城,依托北辰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和北辰京津医药谷建设医药活力城,依托津南海河教育园区和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建设科创会展城。推进“滨城”向海滨城市转型提升,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强要素承载能力,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充分利用“津城”“滨城”各类商业、旅游资源,提高消费供给能力,面向中高端消费群体,打造购物休闲消费集聚区和滨海旅游产业聚集区。
四、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
(一)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
36.增强创新策源能力。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优化创新体系布局,强化以海河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海河实验室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新一代超级计算机等平台加快建设,高水平建设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等,积极争取创建相关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瞄准我市产业链上下游重点环节技术瓶颈,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结合。
37.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做大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三大优势产业,提升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两大产业能级,实施产业链供应链提升、技术创新带动、数字转型、创新主体培育、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环境提升等六大行动,构建“332X”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深入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推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两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成为具备国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38.加强创新产品应用。在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装备和医疗器械等领域加大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应用,支持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首台套和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产业化企业发展。扩大首台套保险补偿范围。加大对从“0—1”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的采购力度,促进创新产品研发和规模化应用。拓展新技术应用场景,实施“5G+X”工程,形成更多有创新性的共性技术解决方案及标准。支持企业通过服务型制造、融资租赁等方式,为重大创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建立重要产品加速审评审批机制。
39.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构建以飞腾、麒麟、超算中心等为引领,涵盖核心硬件、基础软件、算力支撑、场景应用、关键配套等领域的数字产业链。建设“津产发”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全面支撑制造业、商贸业、服务业、农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信创、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链为核心,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打造更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培育一批国内优秀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引育大型平台企业,建设面向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模式,打造京津冀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示范区。加快推进中小型制造企业数字化普及应用,分类创建示范车间、建设示范智能工厂。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强化数字物流、数字金融、数字科技等服务业支柱产业引领,培育数字航运、数字会展、数字健康等特色产业。积极推进数字商务建设,加快推广依托数字化应用的新商业模式和业态,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智慧零售等新增长点。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全面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各领域的应用。
40.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向用人主体放权,把引才用才自主权交给企业、交给市场,营造开放包容、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激励机制,赋予科学家和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发挥重大创新平台筑巢引凤作用,搭建线上线下人才交流平台,用好用足“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政策,大力引聚海内外高端人才。坚持“以用立业、以业聚才”,引育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深化工程教育改革,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用好用足职业教育优势,办好高水平职业技能大赛,加强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工匠队伍。
(二)积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4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优化现代都市型农业产业布局,建设环城城乡融合、京津冀联动发展、滨城高端引领、南北供给保障、山区绿色生态五个产业功能区。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广多层次的粮经饲统筹、种养加结合、农林牧渔协调循环发展模式。推广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模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发展现代都市型畜牧业,调整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推广应用种养结合、还田利用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发展绿色渔业,开展标准化池塘改造试点,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新模式,继续扶持远洋渔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提高重点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智能农机应用水平。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提高植物保护和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42.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聚焦研发设计、高端制造、系统集成和服务等核心环节,壮大智能装备产业,提升发展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打造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端装备产业示范基地。加快现代冶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造一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推动食品、轻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扩大优质产品供给。加快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力开发工业互联网软件和5G工业模组,推动5G与垂直行业融合发展。实施智能制造推广应用工程,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化改造和应用场景建设,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城市和典范城市。加快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高质量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单位“五个一批”建设,2025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
43.优化市域二三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优先、产业集聚、资源节约、城产融合、区域协同的原则,构建“两带集聚、双城优化、智谷升级、组团联动”的市域二三产业空间结构。滨海新区集中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含新能源汽车)、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心城区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文化创意、工程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都市产业。环城四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软件、集成电路、智能网联车、智能制造装备、生物药、智慧医疗与大健康等产业。外围五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先进有色金属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打造多个产业组团,形成承接北京、对接河北的重要支点。实施主题园区培育工程,培育打造一批更高层次和更高形态的主题园区,形成“一园一特色、一区一品牌”。优化石化化工等重要基础性产业规划布局,严把新上项目碳排放关,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
(三)持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延伸
44.发展服务型制造。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青区国家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在汽车和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探索形成重点领域融合发展路径。鼓励制造业企业从销售产品向销售“产品+服务”转变,推动各类企业围绕共性制造环节,提供工业设计、设备在线检测及远程运维、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提升企业个性化定制能力,推动企业建设用户交互定制平台,鼓励打造模块化组合、大规模混线等柔性生产体系。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向一体化服务总集成总承包商转型。推动制造业向研发设计、增值服务等价值链高端延伸,构建以工程设计、工业设计和创意设计为主导的全设计业务链,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面向社会开放产品开发、制造、城市配送等资源,提供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质量监控等服务,建设一批具备共享制造能力的示范车间(工厂)。
45.支持服务业向制造端延伸。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加快先进操作系统创新中心、数据库适配验证中心等平台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开发符合开放标准的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嵌入式操作系统和智能通信软件。鼓励互联网等企业发展在线定制等创新模式,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支持研发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业发展,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物流服务供给能力和制造业产业链协同发展水平,增强制造业供应链弹性,推动主要制造业领域物流费用率下降。发展壮大供应链管理、第三方物流、节能环保、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服务业,进一步提高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
(四)着力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46.健全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培育大宗优势产品以及地域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品牌。推进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加快自行车、手表、工艺美术等优势行业标准升级,率先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加快消费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养老、托育、家政、物业服务、文化旅游、休闲健身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研究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先进标准。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重点领域争创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围绕优势产业及区域开展市级企业标准对标达标提升。引导推动社会团体以及龙头企业聚焦新技术、新兴领域及其应用重点领域的创新发展需求,扩大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市场标准有效供给。
47.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开展中国质量奖和天津质量奖评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立以风险防控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开展质量标杆经验推广活动,引导制造业企业实施六西格玛、精益制造等管理模式,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健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培育1—2家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认证机构,支持各区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严格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天津市产品风险监控和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建设,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力度,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常态化。在食品、药品、建材等领域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追溯数据跨部门互联互通,提升监管效能。实施优质服务标识管理制度,完善质量统计监测体系。
48.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充分用好中国品牌日、品牌故事大赛等活动,加大对天津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天津品牌形象。深入实施“三品”战略,定期发布天津品牌指数,培育、评价、认定一批品质卓越、市场公认的天津品牌。深入开展老字号品牌振兴行动,推进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品牌保护专项活动,依托电商平台打造线上老字号集合旗舰店,打造天津老字号品牌集群。加强“津农精品”等特色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建立品牌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挖掘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将我市特色产品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五、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产需有机衔接
(一)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49.畅通劳动力和人才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破除妨碍城乡、区域、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人才顺畅流动的障碍,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推动建立户口迁移、各类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等多地联办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有效衔接机制。聚焦重点产业链、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需要,推动人才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一体化配置。推动京津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三地互认,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协同,实现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创新应用,拓展便民应用场景,建立社保“一卡通”服务新模式。依托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便利。建设完善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施医保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备案和就医流程。
50.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研究出台以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使用划拨土地的项目,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地。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灵活用地机制,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出台支持重点发展的制造业项目用地、自持的通用类新型产业用地的地价管理政策。结合基准地价制定产业用地地价优惠政策。推进合理有序用海,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管严控围填海活动的前提下,探索推进海域一级市场开发和二级市场流转,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51.完善知识、技术、数据要素配置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在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健全国有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深化市属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建立健全科研院所分类评价制度,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推动应用类、转制类科研院所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支持科研事业单位试行更灵活的岗位、薪酬等管理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发挥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做好“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鼓励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能力,构建多方参与的数据合作机制,逐步推动交通、气象、电力、地理空间信息等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开放共享。引导和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
(二)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
52.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公平竞争市场体系建设,按照立法计划安排,适时修订《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清理取消对企业注册及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以增强制度刚性约束为重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53.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政务服务目录对应关系表,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深化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推动设立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提升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等要素平台建设和服务功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数据资源库。推动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三)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54.加快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构建全球商品贸易港,以联动“三北”、辐射东北亚为目标,打造集展览展示、采购交易、商贸服务、消费零售等于一体的全球商品贸易基地。优化现代商贸体系,依托小商品、农副产品、建材、汽车、五金机电等领域,建设面向区域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打造区域辐射型集散中心。引导综合消费品批发市场向展贸中心转型,支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供应链一体化建设,加快连锁经营布局推广。引育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吸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及“三北”地区进出口贸易、商贸物流等企业总部落户,支持大型生产制造企业在津设立销售公司,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超过百亿元的批发和零售企业。
55.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加快推进天津港口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构建面向全球、便捷高效的集装箱运输网络,发展双向对流的中日、中韩海运快线,强化津冀港口间干支联动,组建环渤海港口联盟,打造东北亚新的国际集装箱转运中心。优化陆运物流通道,畅通至二连浩特、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和满洲里口岸三条大陆桥过境通道和海铁联运通道,构建贯通“三北”、联通中蒙俄经济走廊的腹地运输网络。优化与沿线国家航线网络布局,拓展面向欧洲、东南亚等全球主要货运枢纽的货运航线网络,完善国际邮件互换局功能,加快顺丰天津电商产业园建设,打造链接洲际的“一带一路”航空货运枢纽。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区域集散型、销地型、产地型三级批发市场网络,布局建设一批大型批发市场,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菜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线上农产品流通平台。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建设区镇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大型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市场,建设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和新型乡村便利店。合理配置社区菜店、超市、连锁便利店等设施,发展综合型社区商业中心、智慧型邻里中心,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进社区,打造国家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示范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培育布局海外仓,扩大海外仓在欧美、日韩、澳新等市场布局。
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一)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56.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实施宽进严管,加快取消充分竞争性服务业准入限制。对诊所设置、诊所执业实行备案管理,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投资建设。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深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配套改革。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增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积极性。持续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吸引社会资本增加普惠养老社会供给。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57.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法规,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诉讼权利。建立假冒伪劣产品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加强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围绕“诚信兴商”、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兴消费等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鼓励实施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探索推行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聚焦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完善预付费消费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加强商务、文化、体育、教育、交通、卫生健康、房屋租赁等领域单用途预付卡行业管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风险分级监管,持续深入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秩序。
(二)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58.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常态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每年选择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模式创新潜力大的项目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鼓励各类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扩大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全市重大战略实施机制。鼓励和引导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59.优化投资审批和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用地清单制”,依托“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平台优化项目策划生成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深入落实《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开放,加强与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实现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审批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强化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投资项目属地化监管机制,依法治理违法投资活动。
60.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落实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和运营管理模式创新,建立天津市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实施一批REITs试点项目,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依托国家PPP综合信息平台对外公开发布我市PPP项目信息,提升在库PPP项目运营质量。优先支持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可覆盖的公共服务领域存量项目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可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新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项目中,积极研究采用PPP模式。建立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搭建常态化“政、金、项”对接平台,加强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对接,加大金融机构对生态环保、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重大项目和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作用,加强银担合作,积极开展批量担保业务。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功能,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发挥融资租赁行业集聚优势,加大对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产业的融资支持。合理扩大债券融资规模,鼓励我市企业利用公开市场进行债券融资。支持海河产业基金设立天使母基金。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6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拓展“一网通办”业务范围,提升市场主体信息变更、银行开户、社保登记、员工参保登记等环节便利度。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全面实施简易注销。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创新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加强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线上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探索触发式监管机制,完善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网络货运等新业态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分类综合受理,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完善“政务一网通”平台功能,扩大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领域,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市通办、就近可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常态化监测。
62.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规体系,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适时开展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严厉打击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建设知识产权国家海外维权天津分中心,发布企业海外维权指南。加强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扩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范围和交易品种,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应进必进”。
6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深入实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持续提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完善信用承诺制,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建设,推广“信易贷”模式,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依法依规推动辖内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业务,增强竞争力,繁荣信用服务市场。大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64.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探索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度融入中蒙俄、中巴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加强与蒙古在物流、农业等领域交流合作,加强与俄罗斯在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天然气等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与巴基斯坦在钢铁、纺织、化工、能源、食品等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和经贸往来。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天津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对接合作,加密至日韩、东盟等地区的近洋航线,开辟面向欧洲、非洲、美洲等地区远洋航线。推动以二连浩特通道为核心的中欧、中亚班列稳定运行,拓展回程货源,提高班列运营质量。积极融入“丝路电商”建设,优先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海外仓。
65.推动双向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坚持高水平利用外资,引导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来津聚集,建设高质量外资承载地。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构建全链条、全周期、立体化项目服务机制,切实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梯队建设,加快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提档升级。依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高标准对接国际投资贸易规则,推进与日韩贸易投资全面合作,构建中日韩自贸区战略先导区。壮大“走出去”主体队伍,实施跨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鼓励企业有序开发非洲、西亚等海外工程市场,在石油化工、新能源领域开展工程项目合作。
66.打造高水平、宽尺度、深层次的开放高地。建设更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滨海高新区、中新生态城联动创新发展,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开放合作门户。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探索离岸贸易业务创新,不断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实施优质企业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争取试点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推进综合保税区功能升级,扩大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维修再制造业务范围,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两头在外”的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加快推动“保税维修+保税物流”新模式,积极争取医疗器械等保税维修再制造试点业务落地。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内探索建设高水平国际合作园区。
67.扩大重要商品和服务进口。巩固飞机、汽车、大豆、冻品等进口优势,加大政策支持,依托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打造优质产品进口集散地。做强汽车进口口岸,发展平行进口汽车第三方检测、合规性改装等专业服务,扩大汽车保税仓储和转口保税增值服务,打造平行进口汽车销售集聚区。扩大跨境电商进口,推进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跨境电商通关、税收、结汇政策,探索发展跨境电商中心仓建设、跨境电商保税仓直播、跨境电商“线下保税展示+线上扫码引流”零售等业务新模式,满足多元消费需求。组织和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展会,拓展国内外市场。
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
(一)持续优化初次分配格局
68.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收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鼓励增加高质量就业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发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支持,为有意愿、有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场地、技术等多层次支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个体经营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质量就业。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就业促进力度,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69.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合理调整机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完善知识、技术、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将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与工资内部分配挂钩,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用足用好股权、期权等各类中长期激励工具,有效激励包括科研人员在内的企业关键岗位核心人才。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完善现金分红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资产管理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
70.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重点激发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增收活力,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开展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专项活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深入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工程,加大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力度,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工人薪酬结构和水平。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增加高质量就业岗位数量,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重点培育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新型农民。
(二)逐步健全再分配机制
71.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全民参保覆盖面,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落实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按国家统一部署,提升养老保险待遇,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失业、工伤待遇调整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完善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合理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
(三)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72.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民生保障工作与慈善帮扶机制有机衔接,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健全慈善表彰制度。大力发展社区公益基金会,推动慈善资源下沉,引导基金会等慈善力量支持街道(乡镇)社工站建设。鼓励发展慈善组织,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加强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监督管理,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全面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提升福利彩票安全运行及信息化运营能力。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打造一批价值导向鲜明、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志愿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八、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内需发展基础
(一)保障粮食安全
73.推进粮食稳产增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提升粮食产能和自给率,切实承担起粮食主销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加强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对涉农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行刚性考核。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稳定提高以小站稻、小麦为主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优质稻、强筋麦等优质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建设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高效小麦种植基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做优做精小杂粮等特色粮食品种。
74.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认真抓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各项工作。全力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鼓励各类企业因地制宜开展优质粮食订单收购。落实地方储备粮增储任务,优化储备布局、品种结构和管理方式,积极引导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建立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全市储备规模高于国家核定标准。加强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加快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扎实推进小站稻振兴,巩固完善小站稻产业链。推进临港粮油产业园建设,集聚粮油生产加工及贸易流通企业,巩固提升大豆重要进口口岸地位,完善大粮油产业链。深化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改革,丰富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打造北方重要的农产品流通定价中心。全链条推进粮食节约减损。
75.推进种业振兴。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以小站稻、水产、蔬菜、畜牧种业为特色,巩固提升优势种业,培育开发特色种业,做优做强“津牌”种业。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搜集,推进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农业生物育种技术研究应用,实施优势种业育种联合攻关项目,加快培育高产高效、绿色优质重大新品种。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做优做强优势种业企业,鼓励建立种业企业联盟,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支持宁河区等区建设种业强区,建设一批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
(二)强化能源安全保障
76.增强国内生产供应能力。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动大港油田、渤海油田增储上产,保持产量稳中有增。巩固多方向、多气源供应格局,充分发挥中石油陆上气主渠道作用,有效利用国家管网、中石化、北京燃气接收站液化天然气资源,保障全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切实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
(三)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77.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推动建立完善权责清晰、层次明确的“市—区—街镇—村(居)”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构建与天津城市灾害特点相适应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强化公共卫生、灾害事故等领域应急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包括重要民生商品在内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目录清单,制定应急物资装备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推进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分中心、森林灭火应急指挥保障物资库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采购、储备、调拨、更新轮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研发攻关,探索构建智能安防、救援机器人、无人机、医疗设备等领域安全应急产业集群。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设施、物流站点等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畅通重要物资物流通道。
78.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强市、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在危险化学品、抗洪抢险、森林火灾扑救、地震和地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跨区域消防救援队伍。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建街道(乡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强化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航空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实战化训练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推动救援队伍能力现代化。强化危险化学品、消防、工矿商贸、城镇燃气、道路运输、城市建设运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生命防护,完善配套应急处置设施,提高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79.推进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预报预警,统筹抵御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深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为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提供数据支撑。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基地,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优化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等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建设新一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地震立体观测网络平台等。全面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灾害事故风险分析研判及应急处置机制,健全风险动态联合会商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及基层信息平台建设,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构建应急通信网络,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统一指挥提供基础通信支持。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强化专职力量建设。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建设应急管理服务站。强化全民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开展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安全技能和公共安全应急培训,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快推进公共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心或固定避难场所建设,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5平方米。发展巨灾保险,探索建立地震、洪水等救灾保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