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自创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国家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赋能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再升级,实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结合高新区有关部门职能调整和联动创新区建设工作实际,现对《高新区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高新区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工作方案》予以修订
利好政策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绿色石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支持绿色石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关于支持绿色石化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试验田”作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先后形成了5批次向全市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现梳理汇总后再次印发。请各区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学习借鉴,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复制推广取得实效。请各相关单位主动作为,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和支持落地工作。有关工作进展情
为进一步促进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链要素支撑,切实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无
一、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操作程序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5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12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和创新监管,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仍然存在监管责任不明确、协同机制不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强以及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为落实《天津市集成电路产业链工作方案》(津先进制造办〔2021〕6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加速推进津南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打造集成电路装备、材料、设计等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根据《津南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津南先进办〔2022〕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范围 择优支持注册、实
为巩固拓展全市高质量发展态势,加快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补齐社会投资短板,持续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我市制定出台《天津市促进招商引资扩大社会投资若干措施(暂行)》。 一、支持发展优势产业 在《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220号)部署要求,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的工作举措》。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引导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的作用,财政部修订了《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2023年2月6日 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